School Rules for Teachers

教师守则


1. 言行文明,言传身教,教书育人。

2. 热爱学生,努力提高孩子们学习中文的兴趣,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,教学中既要做到生动活泼,又要保证课堂纪律。

3. 认真编写教学计划,在新学期开始以前,将计划提交给教务主任。

4. 认真备课,认真教书,认真批改作业。

5. 按时上课,按时下课。上课必须考勤,对未注册的学生要及时与学校联系,不能在班里私自收留学生。

6. 经常保持和家长的联系,了解学生的课外情况。同时发挥家长的能动作用,协助搞好教学工作。

7. 积极参加教师会议,为办好中文学校出谋划策。

8. 因故不能到校授课,尽量提前通知学校,给校方充分的时间寻找代课教师。授课当天如发生意外,不能按时赶到学校,应及时通知学校。

9. 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,节省开支。学校每学期发给各班的经费,必须用于教学。报销时,必须出示发票原件报请学校审批。

10. 如因故不能继续教学,应该至少提前两个月告知学校,以便学校进行教师安排和调整。辞职时请交还属于学校财产的教学参考书和教学用品。

11. 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不能利用工作之便做任何商业活动。